新華社記者 徐壯
下課鈴響了,本該熱鬧的學校操場卻靜悄悄的。課間十分鐘不允許孩子到戶外活動,甚至除了去洗手間不能出教室,目前成了一些學校的規(guī)定。
這些所謂的規(guī)范,詳細規(guī)定孩子們課間十分鐘的活動范圍、活動種類、聲音大小,同時還規(guī)定班主任的監(jiān)督職責并與班分的扣罰掛鉤,貌似理由充足:課間打鬧可能出安全事故,有序的課間更顯校園文明等。然而,怕孩子出問題,怕被追責,就采取限制學生課間外出活動這種“省事兒又保險”的方法,實則是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的懶政。
兩年多前,中辦、國辦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(yè)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》,明確提出遵循教育規(guī)律,著眼學生身心健康成長,保障學生休息權利。課間休息十分鐘,是孩子身心健康發(fā)展的需要。學校應當把立規(guī)定則的心思,更多地用在關愛學生、提升管理水平上,而不是犧牲孩子的課間休息時間,更不能剝奪孩子到操場上跑一跑、跳一跳、喊一喊、笑一笑的權利。
正處于生長發(fā)育中的孩子需要奔跑跳躍,需要放松雙眼,需要陽光雨露。囿于教室、教學樓中,培養(yǎng)出來的往往是溫室花朵,是越來越多的“小胖墩”“小眼鏡”“過敏娃”。
張弛有度的生活節(jié)奏、你來我往的社交活動,不是成年人的特權,而是所有人的必需。玩鬧更是孩子的天性,是他們認識世界、探索世界的方式。緊張課程之余,讓孩子輕松自在幾個“十分鐘”,才能更好地專注于課上的“四十分鐘”,更好地為追逐星辰大海做好準備。
保證孩子享有課間十分鐘,改變課間“圈養(yǎng)”現(xiàn)象,需要相關部門和家長互相理解,攜手合作。相關部門應細化校內(nèi)安全事故有關的法律法規(guī),明確學校和老師的責任;學校和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,指導孩子進行有益的課間活動,采取增加防護設施、派設巡查老師等安全措施;家長應充分理解、信任學校和老師,出現(xiàn)問題積極溝通,依法理性維權。
課間十分鐘多么短暫又多么珍貴。和同學聊天、結伴去小賣部、在操場嬉笑打鬧……五彩繽紛、喧嚷活潑的一個個“十分鐘”,組成了許多人難忘的校園生活,多年后仍倍感溫馨。應該把課間十分鐘還給孩子,讓他們也能傳續(xù)這份閃耀著金光的人生記憶。歡聲笑語的課間,是學校靚麗的風景,也一定是家長們心頭的期盼。